第一条 为保证校园本科招生作业的顺利进行,实在保护校园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教育法》等相关法令、教育部有关规矩和《我国石油大学(华东)规章》,遵循教育部“依法治招”作业要求,结合我校实践状况,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 校园名称:我国石油大学(华东)。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一般全日制、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的校园。
第三条 颁布证书:在规矩的年限内到达地点专业结业要求者,颁布我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结业证书;契合校园学位颁布有关规矩者,颁布我国石油大学(华东)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作业将全面遵循教育部有关文件精力,本着公正、公正、揭露的准则,归纳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选取。
第五条 我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招生作业组织组织由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作业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三级组织组成。招生委员会是本科招生的咨询和监督组织,担任为本科招生供给抉择方案咨询和辅导校园各部门、院部参加招生作业,并对招生选取作业进行监督。本科招生作业领导小组担任遵循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作业方针,履行校园有关招生作业的抉择,领导招生作业的详细施行,抉择方案、审议本科招生作业中的严重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履行组织,担任本科生招生作业的组织施行。
第六条 我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作为校园的常设作业组织,担任校园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作业。其职责是:
1.履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作业的规矩,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矩或施行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划及有关规矩编制并报送校园分省分专业招生方案;
7.组织校园特别类型招生考试作业,并保证考试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矩对被承认违规考生进行处理,并将违规现实及校园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点省级招办;
10.根据考生或许其法定监护人的请求,对校园有关招生选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八条 我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选取作业受教育部统一领导,依照“校园担任,招办监督”的准则,在各省级招委组织、监督下展开本校招生选取作业。
第九条 我国石油大学(华东)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方针导向,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时机公正,优化校园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作业状况等要素,承认分省分专业招生方案。年度招生方案及分省分专业招生方案(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组织发布的为准。
校园将招生方案总数的1%作为预留方案,首要用于调理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处理同分数考生的选取。
1.按各省级招生供给的投档成果(含省级招办承认的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但一切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组织分省分专业招生方案的招生项目。依照次序自愿投档的批次,调档份额准则上控制在各省发布方案的120%以内。依照平行自愿投档的批次,调档份额准则上控制在各省发布方案的105%以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选取方法,校园在内蒙古施行“招生方案1:1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选取”的选取规矩。
2.对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道德查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契合要求的前提下,依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准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果和专业自愿的次序组织选取专业。考生分数相一起,按各省市承认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选取。对未能满意其专业自愿但遵守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该批次投档中招生方案没有完结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意其专业自愿且不遵守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江苏省考生(含高校专项方案招生)学业水平测验选测科目的成果等级须到达AB及以上等级。对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组织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按选取准则第2条履行),当高考成果相一起,按选测科目等级A+A+、A+A、AA、A+B+、A+B、AB+、AB顺次选取。
4.关于施行高考归纳变革的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有必要与校园向相关省市报送并发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共同。根据变革省市要求以各专业为投档单位或以各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展开投档选取。
5.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外语语种为英语,对英语口语测验成果不作要求。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7.校园高校专项方案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等特别类型招生项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校园拟定的相关招生简章履行。
8.体检规范按教育部、卫生部、我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一般高级校园招生体检作业辅导定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一般高级校园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撤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告诉》(教育厅[2010]2号),及校园按要求制定的补充规矩履行。
第十一条 校园依照教育部有关规矩及山东省发改委核定规范收取膏火和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二条 膏火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力,结合校园学分制变革施行实践状况,校园在全日制一般本科生中根据学分制收费方法收缴膏火。膏火由专业注册膏火和课程学分膏火构成,专业注册膏火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规矩的年收费规范承认,课程学分膏火按学生实践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膏火规范为每学分100元。学生在校园规矩的根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结本科学业所交纳的专业注册膏火和课程学分膏火总额不高于省发改委规矩的膏火总额。收费规范如有改变,校园将依照山东省发改委同意的新规范履行。
第十三条 住宿规范: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规范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000元,住宿规范如有调整,将依照山东省发改委文件规矩规范履行。
第十四条 校园构建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借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膏火减免、借款代偿、膏火补偿和医疗保险组成的“九位一体”的归纳性学生赞助系统,保证“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停学”,保证学生安心完结学业。
第十五条 重生入学后,依照国家和校园有关规矩进行入学资历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根据招生作业有关规矩处理。
第十六条 校园部分专业施行大类招生与培育,考生依照专业大类填写高考自愿。重生入学后,通过1-2学年(视地点大类有所不同)大类培育后,依照专业分流准则和学生志愿进行分流,进入专业培育;到达结业与学位要求者,按地点专业颁布结业证书,颁布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校园不托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选取作业,不收取国家规矩外的任何费用。以校园名义进行不合法招生宣扬等活动的中介组织或个人,我校保存依法追究其职责的权力。
第十九条 校园以往有关招生作业的方针、规矩如与本规章相冲突,以本规章为准,原方针、规矩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令、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方针改变,以改变后的规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