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河南省展开变革委出台《河南省乡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方法(试行)》(豫发改价管〔2018〕150号),方法中明确规定施行乡镇燃气销售价格与上游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联动的机制。
2021年4月和2023年4月,上游民用气供气价格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别离上浮了5%和10%,合计上浮15%。考虑经济下行阶段民众的生活上的压力,郑州市终端销售价格一向未同步联动引导,上涨本钱由城燃企业和政府承当。2024年4月,上游民用气供气价格进一步上浮3.5%,由此前累计上浮15%进步至累计上浮18.5%,为保证居民用气安稳和燃气职业健康可持续展开,最大极限地考虑上游气价上浮状况和用户可承受能力,经政府有关部门充沛证明,经市政府赞同后,展开此次价格引导作业。
郑州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的居民用户及履行居民心价的非居民用户。
本次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引导自2024年10月21日起施行,即从2024年10月21日起,郑州市区居民用户及履行居民心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引导后的价格核算燃气费用。
我市居民管道天然气榜首阶梯(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价格由2.58元/立方米引导至2.94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价格由3.35元/立方米引导至3.82元/立方米。
6.本次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引导后,每年的分档用气量和结算周期是否会有改变?
为保证困难集体的生活品质,我市将持续履行低收入集体(低保家庭和涣散供养特困家庭)补助方针,每户每月减免5立方米的气费,该部分气费由市财务予以补助,实践使用量超出5立方米部分按引导后的价格2.94元/立方米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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